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放假 安全教育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1 发布者:admin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放假
安全教育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0至2021学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按照《云师大文理学院办公室2020—2021学年上学期寒假放假时间安排》、《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收假时间: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至2月26日(星期五),实行错峰放假、收假。
(一)错峰放假:学生考完期末考试,根据学院离校要求放假。
(二)错峰收假
1.2018级:2月27日(星期六)报到注册,3月1日(星
期一)正式上课。
2.2019级:2月28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1日(星
期一)正式上课。
3.2020级:3月1日(星期一)报到注册,3月2日(星
期二)正式上课。
4.2017级:毕业班学生集中返校根据各二级学院教学安
排另行安排。
二、放假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按《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规定(试行)》、《云师大文理学院办公室2020—2021学年上学期寒假放假时间安排》、《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
2.各二级学院放假前组织和落实各班级召集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注意放假期间的离校、返校、外出的交通、人身安全,并按时返校上课。同时开展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非法校园贷款(含套路贷)等威胁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教育活动,构建“平安假期”建设的全方位防护网。学生原则上2021年1月13日前离校。
4.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寒假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寒假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提醒学生寒假回家尽可能居家防控,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允许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需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要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寒假期间,离校学生学生要严格执行每日信息填报制度,通过“今日校园APP”填报体温、所在地位置等信息。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 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