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1 发布者:admin
2018年9月20日(周四)下午14时40分,由城市学院第四党支部在杨林校区A308组织展开的“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教育”党日活动。
本次活动到场的有2018级新生共青团员及2017级各专业第三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
本次党日活动共分为两个流程。
一、重温党的誓词
入党誓词是成为预备党员后,在入党宣誓仪式上,需要宣读的誓词。《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由2017级第三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陈贞佩带领到场的同学们诵读党的誓词,让在场的同学们提前了解关于党的誓词内容。

二、学习党的章程(节选)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本次党日活动就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章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进行了学习,知晓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本次党日活动获得圆满成功,希望有意愿成为党员的同学们多了解党的知识,学习党的章程,学好公共课、专业课,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