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2 发布者:admin
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和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负责本院学生工作。
2、负责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抓好落实工作。
3、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5、制定学院预防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建好重点学生档案及贫困学生档案。
6、负责班风、学风建设,抓好早读、晚自习的检查,组织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竞赛。
7、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9、负责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负责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工作和“三好”评比工作等。
11、负责指导院团工委和学生会及社团工作。
12、负责所带班级的学生工作。
13、负责新生军训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