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教学和档案建设工作管理办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2   发布者:admin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教学和档案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暂行)
 
    为了使每位教师能专心投入教学工作,以及做好每个学期教学检查和文理学院评估做好档案建设工作,专兼职教师在每学期开始和期末要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按照学校的上课时间上课,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下课。上课时认真做好考勤登记及签名。
    2、认真进行教学活动,把握好课程进度,管理好课堂纪律。
    3、在开学第三周,上交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课程结束以前上交教案(备课本),含电子版和纸质两种交到教学秘书处。其中电子表格可以到网上下载(教学档案文件夹),下载邮箱地址:wlyyxx@163.com密码:5843490。
    4、所任课程该学期是否有实习实践教学,如有请提供所要外出教学实习实践的经费预算,在开学第二周内报给教研室主任。
    5、学期期末如所任课程为考试科目,请出AB 两套试题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填写出题卡(所出试题格式按所要求的标准出题),具体上交试题和答案时间另下发通知。如该课程为考查科目,请写相应的考试办法说明和评分标准。出题教师在学生考试时间必须到考场,在考试后三天内上交学生成绩(含考试质量分析报告)和批阅后的试卷(批阅试卷按相关附件要求批阅)。注:出题格式和相关附件可到网上下载(教学档案文件夹),下载邮箱地址:wlyyxx@163.com密码:5843490。
    6、本学期新聘兼职教师,为了能尽快办理工资卡,请在第二周内上交本人教师登记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如已退休请交退休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如以前聘请过的兼职教师请核查以前的工资卡还是否能使用,如能使用请提供卡号和身份证号码,方便财务处核查。
    7、因特殊原因,有上课时间变动或者因有事不能上课,请提前两天联系教学秘书,并到系教学秘书处填好调停课表,批准后方可调课,否则将视为教学事故。扣除一定的课时,以示警示。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正常上课的,须先电话告知教学秘书,过后再补齐申请调停课的手续。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