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2   发布者:admin

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值班制度
(暂行)
第一条 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值班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五。
第二条 值班的同学要按时到办公室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
第三条 值班同学因个人原因或课程安排,不能值班,须向办公室请假,同时附带假条,以备查阅。
第四条 没有经过办公室允许的值班同学,不能私自换班。
第五条 在值班期间,值班同学应遵守值班纪律,不能随便翻阅办公室内摆放的物品。
第六条 值班同学到办公室要打扫卫生,主动帮助老师做力所能及的事,同时,做好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第七条 值班同学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在接听电话的时候要使用礼貌用语。
第八条 值班的同学在接听电话出现以下情况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1、所找老师在办公室
2、所找老师不在办公室
第九条 值班同学在值班期间,如有学院其他部门人员发放通知,值班同学应主动询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
1、有老师在的时候,向学院其他部门人员告知老师的位置。
2、老师不在的时候,值班的同学接待好接收所发的通知记录,及时通知该老师。
第十条 值班的同学在离开前,需填写值班签到表,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 当天值班最后走的同学要检查电脑、饮水机、电灯等电器是否关闭,确保办公室的安全。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