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制度(暂行)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2   发布者:admin

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制度(暂行)
 
第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
第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分部长会议和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第三条 全委会根据团总支、学生会的实际情况而定,由辅导员组织。
第四条 每次会议的到会情况由办公室记录,纪检部监督。
第五条 部门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自定。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周工作,讨论团总支、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
第六条 部门级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每次会议记录整理后由各部门交辅导员存档作为年终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 举行重大活动或遇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各种会议,记录由各部门交辅导员存档。
第八条 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以保证会议正常开展。
第九条 会议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