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1   发布者:admin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暂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学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全院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确保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促进我院学生安全管理健康有序发展,本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齐抓共管、各司其职、整体作战、保障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查改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为学院的长足发展良好的氛围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城市学院全体学生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为及时处置应对各类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安全隐患事件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处置安全隐患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杨德(院长)
副组长:樊佳奇(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梁苑慧 陶玉薇 牛来春 李凌 董草 吴亮 赵瑜 叶惠珠 谢祥、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室)负责人、各班班长组成,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务必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处置原则
1、发生安全隐患事件时,安全领导小组迅速到岗,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2、保留现场,通知保卫处、学工处等部门,由上述部门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
3、在敏感时期各年级必须加强对安全的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 
五、主要措施
1、实行每周日班主任值班签到制。
2、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
3、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4、认真落实学生处安排的辅导员、班主任夜间住校值班制和周日晚签到下班制。
5、每逢节假日放假之前各班必须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节假日注意安全,填写假期去向登记表。
6、在每次节假日收假时,进行学生到校情况统计,对未按时到校学生进行及时清查,做到如实掌握每一个学生的情况。
7、每逢节假日放假前,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分别是学生干部和班主任,值班人员必须到城市学院办公室进行值班。
8、严格执行学院学生集体外出逐级审批制度,并要求学生集体外出必须由办主任带队,确保学生集体外出的安全。
9、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禁止违禁电器的使用,搞好宿舍安全防范和防火防盗工作,同时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加强与宿管、包围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公寓定期(每月一次)和不定期检查,及时查处违禁电器、管事道具的使用。
10、加强学生安全健康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通过班会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生活安全和人身安全以及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引导学生预防各类疾病,排查安全隐患,创建文明校园。通过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我院学生行为。通过班委、主题班会的形式,实施禁酒令,严禁学生使用违禁电器,教育学生防盗、防骗。
六、值班和报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据实际,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做好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性安全事件,在协助处理的同时,迅速向负责人报告,允许边处理边上报。
(二)报告制度:要拓宽信息渠道,确保信息畅通。突发性安全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后20分钟内报告工作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七、工作要求
1、在我院安全隐患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情况后,应立即行动,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决不能因为工作失误或麻痹大意贻误时机,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2、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守。
3、严格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4、严格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当,延误工作的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5、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党员、学生干部和同学的思想动员工作,要明确职责任务,要在思想上认识到安全隐患事件随时随刻都有可能发生。
6、加强与其他部门或院(系)的工作配合,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的威力。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另附:领导小组联系方式: